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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学院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工作方案(试行)

作者:张璐玥 时间:2019-09-21 点击数:

社会学院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认定评议工作方案(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工作,指导班级公平、公开、公正开展认定评议工作,特制定《社会学院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工作方案》,供各班级参照执行。

一、通知到位。各班要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向所有学生告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事项。

二、个人申请。学生本人自愿申请,如实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并按时上交(300-500字)书面申请书。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孤儿学生、重度残疾学生只需填写《申请表》即可,不参与班级评选。关于特殊群体学生,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学生需提供相应的支撑材料(复印件即可)或者承诺书,上报学院办公室进行审查,情况属实的,各班在评议时要重点考虑。(备注:请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学院将通过访谈、信函索证、家访等多种途径进行核查,发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取消其资助资格,追回资助金;情节严重的,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三、组建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工作小组小组成员由班级不参与申请认定学生组成,要有公信力代表性。成员人数原则上不少于班级总人数的25%,且各寝室至少有1名成员代表,辅导员、班主任学生党员、班级学生干部、普通学生参加。各班须将评议小组成员名单(注明身份)上报学院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备案。

四、正式评议

由班长或者主要学生干部(申请人除外)主持,讲清评议程序。1.给所有申请书随机编号。

2.匿名宣读申请书。评议小组1—2名成员通篇客观宣读匿名的申请书,其他同学自带纸笔,在听的过程中摘录申请书重点内容,以便公正评分评分采取十分制(8.5——10分为非常贫困,6——8.5为比较贫困,4——6为一般贫困,4分以下为微弱贫困)。

3.对匿名申请书编号进行一次评分

4.将写申请书的同学名字随机排列到黑板上,然后结合申请书和本人日常消费行为及同学们的观察进行二次评分  

5.当场计算综合得分评议小组名成员共同统计分数,并现场公布分数。不得出现平现象若出现平情况,建议对出现平的人员重新进行评选

最后得分=第一次得*60%+第二次得*40%,计算结果保留2位小数(注:新生最后得分=第一次得分*70%+第二次得分*30%。)

6.当场进行排序,并公布结果。按照分数由高到底的顺序进行排序,当场公布结果,并由评议小组在排序名单上签字

7.申请同学签名确认。班长或主要学生干部将评议结果在班级内部公示无异议后,由申请同学签确认

8.上报学院。班长或主要学生干部将评选结果(按照学生的家庭经济困难程度排序)、《申请书》(按排序结果)及评议原始数据报学院进行审定。

以上未尽事宜参照学校文件规定执行。如果班级有不同的方案,可以以书面策划的形式上报学院办公室,经学院领导老师同意批准,且在班内同学均无异议的条件下,班可以采用新的办法进行评定

说明: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额一般会高于国家助学金指标,导致部分认定过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享有助学金的情况。未受到国家助学金资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申请勤工助学岗位等其他方式缓解家庭经济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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