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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暑期赴港实习注意事项

作者: 时间:2011-05-20 点击数:

学生暑期赴港实习注意事项
 
    一、纪律要求:


    1、一切行动听指挥,所有活动必须听从带队老师的安排。不允许有任何私自离队或安排其它活动的情况出现。


    2、遵守香港的法纪法规,讲文明、懂礼貌,自觉维护团队形象。不允许有任何不文明或违法行为发生。


    3、只能到指定的专业实习机构——香港协青社实习,不得随意自行调换实习单位,更不准私自参加旅游活动。


    4、按指定地点、时间随团队到实习机构报到,遵守实习机构纪律要求,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缺勤。


    5、服从实习机构及督导(指导老师)的实习安排,认真完成指定的实习任务。无故不服从实习机构和督导安排者,按违纪处理。


    6、实习期间不得与实习机构发生冲突,确有问题需要解决者应立即向带队老师汇报,由系带队老师出面解决。


    7、实习期间,所以同学必须发扬团结、互助、负责的精神积极参与实习活动。不允许同学之间互相指责、攻击、破坏他人名誉等,如有发现,将按违纪论处。


    8、上述要求违背任何一项,都将本次实习成绩记为零分,情节严重者还必须接受相应的学籍管理处理。同时,还应自行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损失和不良后果。


   二、安全须知


    1、严禁离队单独行动,确保人身安全。


    2、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交通安全。


    3、严禁把财物交给不认识的人看管,确保财物安全。


    4、严禁食用生冷、不卫生食品,确保饮食安全。


    5、随身携带常备药品,以防感冒、痢疾、中暑等病患。


    6、香港雨水多,需随身携带雨具,以防淋湿衣物。


    7、实习期间如出现意外紧急情况,在场任何同学都有责任在第一时间向专业实习机构、双方督导老师及时报告情况,请求帮助。


    三、实习作业


    1、每天一篇实习日记。


    2、实习结束后,新学期开学前,上交一篇2500字以上的机构观察报告。


    3、实习结束后,新学期开学前,上交一篇3000字以上的实习总结报告。
 


    其它未尽事宜,由带队老师根据情况临时规定。


    预祝同学们平安顺利完成实习任务,载誉归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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