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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工作奖励条例(试行)

作者: 时间:2017-11-24 点击数:

为激发广大教师从事科研的积极性,促进我系科研工作上水平,特制订科研奖励制度如下:

一、凡是在CSSCI期刊以上发表的论文,除享受学校的奖励之外,均另给予不同程度的奖励。CSSCI期刊奖励1000元/篇,校订三级刊物奖励2000元/篇,校订二类刊物奖励3000元/篇,校定一类刊物奖励5000元/篇。

二、凡是老师申报各级各类科研课题所支付的打印费,系里全额报销。

三、优秀教师参加学术交流所发生的交通和住宿费用,系里全额报销。

四、本系学科带头人、教授在本校所举办的学术报告,每场报告讲座费1000元人民币。

五、本系教师所获得的各级各类科研奖励,系里均给予10%的配套奖励(系里已支付奖励的除外)。

六、本系老师出版的专著,系里均给予出版经费的20%的资助。

以上条款解释权归社会学系。

                                     社会学系

                                     2017.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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