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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学系教室管理规定

作者: 时间:2011-05-20 点击数:

社会学系教室管理规定

 

    教室是教学活动的主要场所,为加强教室管理,提高使用效率,更好地服务教学,特制定本规定。



教室使用规定



    1.所有教室,只限于普招生所组成的班级课堂教学使用,其他任何类别的教学班不得占用我系教室上课(非脱产函授班在不影响在校学生课堂教学的前提下,可适当借用,但需报教务处备案)。未经教务处批准,所有教室不得用于自学考试及各种短训班教学。



    2.非正常教学安排(院党、政、工、团、学生会、研究生会安排的活动)需使用多媒体教室,借用部门须向教务处提出借用申请,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经教务处批准后方可借用。



    3.任何部门借用多媒体教室,必须遵守本规定中第2条——多媒体教室使用规定,以及多媒体设备操作规程。



    4.任课教师按照课程表安排上课,未经同意不能私自调课、更换教室。如需调课,必须持用教务处统一印发、盖章批准的调课单,否则管理员不予安排。如设备临时出现问题,值班人员需征得老师同意后方可安排到其他空闲教室上课。



    5.没有调课单或教室使用申请单,值班人员不得私自安排借用教室。临时使用普通教室,需要教学秘书填写教室申请单,由各楼管理室自行安排;多媒体合堂教室借用需经教务处批准。



    6.为避免冲突,值班人员在安排教室时,必须查看教室课程表和临时安排情况,以避免冲突,如出现冲突应及时解决并向教务处设备科汇报。



教室管理规定



    1.使用多媒体任课的教师必须熟练掌握操作技术,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发现问题应及时反馈多媒体教室管理办公室,未经允许,不得更改机器设置(若有特殊情况,必须在本堂课结束时将计算机的设置参数复原),不得擅自删改、添加程序软件。



    2.教师不得随意让学生使用机器,教育学生爱护教室的一切设备,课后应按使用情况如实填写使用记录并签名。



    3.学生在教室上课和自习,不得随意在桌椅及墙壁上乱添乱画,不准带入与学习无关的物品,严禁在教室吸烟,大声喧哗;严禁违章用电。对教室设备和设施擅自拆卸搬运、外借及违反规定造成损失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4.教室管理员认真做好教室设备的维护,教学用品的供应,教室的安全、卫生和钥匙的发放、保管,并认真填写工作日志,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5.每学期开学前一周,教务处会同后勤管理中心组织管理员对所有教室进行检查,清查教室桌、椅的数量和损坏情况;调试多媒体设备的运转情况;维修更换损耗物品,以保证开学后上课的正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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