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学系教学计划管理办法
一、总则
1.教学计划是组织教学过程的依据,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纲领性文件。
2.教学计划的制订、执行和修改是高等学校最重要的教学立法和执法活动之一,必须按严格的规范和程序进行。
3.教学计划的制定必须体现改革精神,注意科学性,突出适用性,在“坚持方向,拓宽口径,加强基础,重视实践,培养能力”的前提下,优化课程设置,培养外向型、复合型、创新型人才。
4.教学计划的制定必须贯彻“少而精”和“因材施教”的原则,合理地分配课程门数和教学时数,内容安排上保持前后课程的衔接性和连贯性。
5.教学计划的制定必须既考虑专业与学科的科学性,又要考虑学校自身的师资、设备、教室与管理等实际条件。
二、教学计划的制订与执行
㈠教学计划的制订程序
1.根据学校制订的各专业教学计划指导意见,按专业培养目标拟订专业教学计划。
2.组织专家对本系各专业拟定的教学计划进行审议、修改,系主任审定。
3.系主任审定后的教学计划报教务处,并由分管院长批准。
㈡教学计划的基本内容
1.专业培养目标。
2.基本要求。
3.学制与修业年限。
4.毕业与授予学位。
5.主要专业课介绍。
6.课程设置与教学时间分配表(附表,含课程编码、学时、学分比例、教学方式、考核方式、实践环节等)。
7.军事理论、军事训练与生产劳动。
8.社会实践、毕业实习、毕业论文。
9.公开发表论文及课外阅读。
10.形势与政策。
11.成绩考核。
㈢教学计划的执行
1.系组织实施批准后教学计划。
2.教学计划中规定的教学任务,必须严格执行,任何院系、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都不得推诿。
3.根据课程归类,由各教研室组织教师制定教学大纲。
4.根据总课程表及时将本系的教学任务通知落实到各任课教师,印发课表到有关的教师、学生手中。
5.任课教师根据课程教学大纲,在正式上课前编制好本课程的教师教学进度表,并报教务处。教师根据课表和教学大纲、教师教学进度表,认真授课,期末按照学校要求对学生进行课程考核,认真评定成绩,并进行课程总结。
三、教学计划的修改
1.要保持教学计划的相对稳定性,对正在执行的教学计划,不得随意修改。
2.凡对已经批准正在执行的教学计划,由于增加、减少、更换必修课程(含专业方向模块课程、必修课的实践教学环节)而导致课程结构的变更,均属变更了教学计划。
3.为了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实际需要,对正在执行的教学计划可以作某些必要的修改,但必须按程序进行。
4.凡未按规定报批而擅自更改教学计划者,均按教学事故处理。
附件1
河南财经学院教学计划审定表
院系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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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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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
研
室
意
见 |
教研室主任(签字):
年 月 日 |
院
系
意
见 |
院系主任(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教
务
处
意
见 |
教务处长(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学
校
意
见 |
校分管院长(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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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河南财经学院教学计划变更审批表
申请院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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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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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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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
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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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
学
计
划
变
更
内
容 |
院系主任(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校教学委员会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教务处审核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校主管院长审批意见 |
校主管院长(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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