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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专业培养方案执行情况总结

作者: 时间:2011-05-20 点击数:

社会工作专业培养方案执行情况总结
 
    我系社会工作专业是我系唯一的一个本科专业,05年正式招生,现有在校生3届。具体培养方案执行情况如下:


    一、培养方案的制定依据


    为确保05级学生一入校就有一个相对科学的培养条件,04年下半年,我们通过各种途径获得了中国教育部制定的社会工作专业的核心课程目录,以及中国人民大学、浙江师范大学、中国青年政治学院、郑州大学等学校的社会工作专业的教学计划。在综合把握以上材料的基础上,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出了我系第一届社会工作专业的培养计划。(见05级社会工作专业教学计划)。


    二、05方案的变动情况及依据


    第一次变动:根据学校主管部分的建议,结合对兄弟院校尤其是省内高校社会工作专业教学计划的最新考察,2005年11月份,对05级培养计划进行了第一次调整。调整情况如下:


    1、增开《微积分》、《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开设学期和学时:《微积分》,第二学期,72学时;《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第三学期,54学时。考核类别,两门课程均为考试课。


    2、调整《管理学》、《社会统计学》、《社会工作概论》的学期顺序。原第二学期的《管理学》调整至第三学期;原第三学期的《社会统计学》调整至第四学期;原第四学期的《社会工作概论》调整至第二学期。学时数、考试考查类别不变。


    3、调整原专业基础课的《组织社会学》为专业选修课,学时由原来的54学时调整为36学时。考核类型不变。


    4、调整《民法学》的学时数,由原来72学时调整为54学时。考核类型不变。


    5、增开专业选修课《心理咨询》,学时为36。考核类型为:考查。


    6、原专业课《家庭工作》调整为专业选修课,课时由原来的54学时调整为36学时。考核类型不变。


    7、专业课增开《社会福利行政》,第七学期开设,学时为54。考核类型为:考试。


    8、调整《人类行为与社会环境》为专业课,学时由原来的36学时调整为54学时,考核类型不变。


    9、调整《城乡社会学》和《经济社会学》为专业选修课,学时均由54学时调整为36学时,考核类型不变。


    本次调整幅度较大。主要是因为首次制定培养方案,难免有考虑不周的情况。


    第二次变动:通过赴港专业考察以及请教中国社会工作教育协会会长王思斌教授,得知数学课并非社会工作专业的必修课,所以,决定从06级开始,不再开设数学课。但考虑到05级学生已进入到数学课程的实际学习阶段,所以,05级学生,数学仍然继续学习,不过考核方式由考试变为考核。另考虑到学期的课程及学分的相对均衡,围绕数学课的变动,其他课程也做了相应调整。具体调整方案如下:


    1、原第三学期开设的《管理学》调整到第四学期开设,学时、学分不变。


    2、原第六学期开设的《现代社会福利思想》调整到第五学期开设,学时、学分不变。


    3、调整《微积分》、《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的考核类型,由原来的考试调整为考查,学时、学分不变。


    三、06、07方案的制定及执行情况


    1、06级方案的制定及执行情况


    经过05级一年两次的调整过程,06级方案相对成熟,除取消数学课程以外,其他课程和05级没什么差别,只是学期和学分做了相应调整。在方案的执行过程中,至今未做任何修改。


    2、07级方案的制定及执行情况


    07级的方案是06的基础上做了学期、学分上的微调,其他未有任何变化,执行情况良好,至今未有任何变动。


 


                             哲学与社会学系社会工作教研室


                                        2007.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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