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实习是我系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实践教学环节,是培养大学生社会适应能力、锻炼综合技能和提高综合素质的重要步骤,也是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的标志之一,同时促使学生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把所学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为毕业后较快适应工作岗位的要求打下良好的基础。根据学校统一安排,我系根据社会工作专业的特点,特制定2013届社会学系毕业生毕业实习计划和实施方案:
一、 成立实习领导小组
组 长:王金山
副组长:王长江
成 员:刘英杰、周林霞、徐婕
负责人:徐婕
二、 实习方式
根据我系社会工作专业的特点,通过广泛征求学生意见,经过领导小组充分的酝酿和协商,决定采取集中实习和分散实习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毕业实习。
1.原则上要求学生集中实习。我系为学生联系实习单位,让学生自己选择实习单位。供选择的实习单位有:郑州市绿城社工站、郑州市金水区民政局、郑州市金水区社区服务中心、郑州市金水区同行社会工作服务中心、郑州市救助站、郑州市儿童福利院、郑州市爱馨养老院、香港协青社等。
2.部分学生实行分散实习。对于不愿到我系联系的实习单位进行实习的学生,可自行联系实习单位进行实习。对于分散实习的学生,我系派专人负责掌握每个实习学生联系方式,随时和学生保持联系,加强与学生的联系和管理。
三、实习要求
1、学生必须按照实习计划和社会学系学生实习手册的要求努力完成毕业实习。
2、毕业实习结束后,每个实习生必须按要求填写实习总结报告表,作为实习成绩考核的依据。
3、要求学生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爱护公共财物。维护学校声誉。
4、要求学生严格遵守各实习单位的作息时间,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实习期间不得请假,如需请假必须经带队老师或实习单位领导的批准,无故缺勤者,以旷课论处并计入实习鉴定。
5、凡不参加实习的学生不予评定实习成绩,不能取得毕业资格。
6、要求学生实习期间强化安全意识,做好实习中的安全防范工作,学会自我保护。
四、实习时间
社会学系的毕业实习安排在第8学期共8周时间,实习学生最迟于2013年5月初返校。
社会学系
2012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