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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

作者:社会学院 时间:2024-03-27 点击数:

根据《河南财经政法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要求,经社会学院 2024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学院2024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复试工作原则

(一)坚持综合评价,提升复试质量。坚决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既注重学业知识考核,也加强对考生专业能力素质和科研创新潜质的考查;既注重学生的考试成绩,也注重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一贯表现,确保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

(二)坚持严格管理,确保公平公正。加强复试过程监管,在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机制健全,确保复试工作安全平稳,有序推进。

(三)坚持以人为本,优化考生服务。确保与考生间的信息沟通畅通,强化人性化安排和个性化关怀。

二、复试形式和准备

(一)复试形式

我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取线下复试的形式进行。

(二)考生准备工作

1.考生要参加笔试、英语测试、面试,同等学力考生还要参加加试。考生在参加复试时,要准备好个人身份证、准考证、资格审查材料及书写笔等文具。

其中考生资格审查需提交材料:
所有考生均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初试准考证原件,提交加盖档案或人事管理部公章的政审表。除以上材料外,各类考生须提供并提交以下材料:

1)应届本科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纸质版,有效期内)、本科阶段成绩单(复印件)、在校生证明(纸质版)或学生证(原件,学生信息页及注册页复印件)。其中学生证原件审核后归还本人。

2)非应届本科生: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自考本科已取得毕业证者无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纸质版,有效期内)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纸质版,有效期内),2000年以前毕业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高等学历认证报告(纸质版,可在学信网验证)。其中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审核后归还本人。

3)自考本科未取得毕业证的考生:专科阶段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自考办开具的自考生成绩单(纸质版)。其中学历证书原件审核后归还本人。

4)专科生:专科阶段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纸质版,有效期内)、《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纸质版,有效期内)。其中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审核后归还本人。

5)专项计划:我校仅接受大学生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该计划考生除应根据自身情况提交以上四点要求的材料外,还需提交入伍批准书(复印件,加盖管理部门公章)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中退出现役证原件审核后归还本人。

以上所有材料扫描件(电子版)按照上述材料顺序合并成一个PDF文档(文档请以复试资格审查+专业+姓名命名),并于2024329日中午12前发送至电子邮箱caidaluoshuai@126.com,学院作为电子资料保存。复试资格审查当天,需查验上述材料原件;资格审查要求以《河南财经政法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为准,资格审查未通过或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

2.特殊群体或者有特殊需要的考生,请及时联系学院。

三、复试内容及要求

(一)复试主要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专业综合测试(面试)、英语能力测试。

(二)专业课笔试注重全面考察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逻辑能力、专业素养、科研创新能力。专业课笔试试卷分数为100分,考试时长为90分钟。

(三)专业综合测试以面试形式进行,重点考查考生的思想品德、综合素质、学研能力、社会实践、心理健康情况,包括专业知识掌握和综合运用情况、语言表达能力、创新意识及实践能力、人文素质等;每位考生专业综合测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满分为100分。

(四)英语能力测试包括口语和听力两个单元,测试时长不少于10分钟,满分为100分,听力和口语能力分别打分,其中听力满分60分,口语能力满分40分。英语能力测试注重考察考生英语听说水平。

(五)专业综合测试和英语能力测试考试内容将从本学院试题库中随机抽取产生,面试教师在此基础上可对考题进行拓展;统一确定同一学科、专业各测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

(六)同等学力人员加试两门报考专业本科阶段主干课程,加试形式均为笔试,每门课程满分为100 分,每门课程考试时间为 90 分钟。

四、复试成绩计算及要求

(一)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30%+外国语听力口语成绩×30%+专业综合测试成绩×40%

(二)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三)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待录取。

(四)复试科目中任何科目或单元缺考、白卷的考生,不予待录取。

(五)同等学力加试任何一科成绩在 60分以下者不予待录取。

(六)思想政治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待录取。

(七)在复试中存在违反考试纪律、作弊等行为者不予待录取。

(八)在以往国家考试中存在违规、舞弊记录的考生,我校有权视情节严重程度决定是否待录取。

(九)考生因个人原因未按学院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视为放弃复试,学院不得为其再次组织复试,未参加复试的考生不予待录取。

五、复试时间安排

日期

时间地点

复试内容

复试专业

3月29日

18:00-19:00(教科楼B座656)

19:30-20:30(教科楼B座656)

社会工作概论、社会学概论

社会工作

(同等学力)





3月30日

8:30-9:30(教科楼B座6楼656)

复试考生资格审查

社会工作

10:00-11:30(教科楼B座216)

专业课笔试

社会工作(专业知识)

14:30-18:00(教科楼B座656)

英语能力测试

社会工作

14:30-18:00(教科楼B座647)

英语能力测试

社会工作


3月31日

8:30-12:10

13:30-17:10

(教科楼B座6楼656)

专业综合测试(面试)

社会工作

8:30-12:10

13:30-17:10

(教科楼B座6楼647)

专业综合测试(面试)

社会工作

六、其他事宜

(一)复试(包括专业课笔试或技能测试、专业综合测试、英语能力测试)将全程录音录像。

(二)考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三)本方案未尽事宜,按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政策执行。本方案中的条款如与国家政策不一致时,按国家政策执行。

(四)联系及监督方式

1.联系电话:0371-86175639 15516962227,罗老师

2.监督电话:0371-86159136 18503887005王老师


                                                                社会学院

2024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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