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最新公告>>正文

社会学院2022级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方案

作者:李婉月 时间:2023-04-11 点击数:

根据《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普通本专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河财政教〔2022〕20号)文件精神,按照《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关于2023年度普通本专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社会学院2022级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安排如下:

一、转专业工作小组组成及职责

组长:刘文升 田训龙

副组长:何伟 王莹 闫伯汉 陈伟涛

组员:周琳琳 袁校卫 时留杰 李婉月 谷晨晨 贾艳杰李光

社会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负责社会学院转专业工作的组织、实施、考核及公示。

二、转出方案

(一)转出对象:2022级社会学、社会工作专业的本科生。

(二)转出要求:

1.申请条件:思想品德优良、对转入专业有兴趣和特长,且身心条件符合转入专业要求的,可以申请转专业。优先考虑因身体原因无法继续在录取专业学习的学生、已修读课程考核成绩平均学分绩点在3.90及以上且在本专业全部学生排名占前1%的学生。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转专业: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不能转专业的;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类申请转入普通专业的;通过普通“专升本”考试升入本科的;受到纪律处分未解除的;申请二次转专业的;低录取批次转入高录取批次学习的;专业分流后,申请转入同一大类其他专业的;无其他正当理由的。

3.录取批次之间的限制:普通本科一批专业录取学生可申请转入本科一批其他专业、本科一批较高收费专业、本科二批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三)转出审核程序

1.对申请转出学生进行审核资格认定;

2.经过申报材料考察、综合面试等评定程序后,确定同意转出学生名单。

3.经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审定同意,公示无异议,参加转入院系组织的转专业考核。

三、转入方案

(一)转入对象:2022级普通本科一批专业录取学生,具有2022级学籍且在校学习(不含高收费专业学生、本科二批中外合作办学、艺术专业、高水平运动员、专升本学生、预科生),且符合转出院系的规定。

(二)转入比例及人数:按照2022级社会学和社会工作专业本科生实际在读人数15%的比例,接受拟转入学生,即社会工作专业接受8人,社会学专业接受7人,共接收转入15人。

(三)转入考核:转入考核内容为社会学类专业基本知识,具体考核方式另行通知。其中,第一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核成绩平均学分绩点在3.90(含)以上且在本专业排名前1%的学生,优先考虑。

四、时间安排

(一)4月6日-7日,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小组,制订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填写拟接收人数呈报表(附件1),以上材料(纸质版、电子版)加盖公章于4月7日下午17:00前报送教务处。经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在学院网站公示。

(二)4月8日-10日,在本学院网站公示转专业工作方案,并加强宣传和解读转专业政策,开展专业和院情教育,引导学生在转专业时进行正确选择。

(三)4月11日-12日,符合转专业报名资格学生填报《河南财经政法大学转专业申请表》(附件2),第一阶段每位申请人只能填报一个专业(专业批次及名称参考附件3),同时,申请转出我院当前专业的学生需提供书面的申请报告及有关支撑材料,具体陈述申请转专业的原因。4月12日17:00前,由我院收集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并进行审核,未在规定时间提交转专业申请表及相关材料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四)4月13日-17日,转出学生名单审核公示。4月15日上午9:00-12:00,学院对申请转专业学生进行审核(包括资格审核、材料审核及综合面试,具体要求见《社会学院2022级转专业面试办法》。学院将拟同意转出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截止时间4月17日下午4:30,公示无异议后,在拟同意转出学生转专业申请表上签署转出意见并加盖公章。于4月17日17:00前将拟同意转出学生转专业申请表、《拟同意转出学生名单汇总表》(附件4)报送教务处备案。

(五)4月19日—25日,我院对第一阶段申请转入的学生进行考核及公示,网站公示无异议后,在拟同意转入学生转专业申请表上签署转入意见并加盖公章,于4月25日17:00前将转入学生转专业申请表、《拟同意转入学生名单汇总表》(附件5)报教务处备案。

(六)4月26日—28日,第二阶段转入考核及公示。第一阶段转入学院未接收学生,可在原申请表中补充填报第二阶段志愿学院及专业,并于4月26日12点前交送至转入学院(第一阶段转入人数未达到拟接收人数的专业所在学院),由转入学院组织考核及公示。如果第一阶段转入我院的学生人数未达到拟接收学生人数,4月26日12:00前接受第二阶段转入申请,考核方式同第一阶段。4月28日17:00前将公示无异议的拟转入学生转专业申请表、《拟同意转入学生名单汇总表》(附件5)报教务处备案。

(七)其他规定

根据学校规定,对已初步审核通过转专业的学生,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将被退回原专业学习:

1.在2022-2023学年第2学期因违纪受到处分的;

2.发现有其它不符合转专业规定的。

该项工作由我院负责监督执行,并将有上述情形的学生名单于2023-2024-1学期开学第一周内报送教务处。

五、本方案未尽事宜的最终解释权属社会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

社会学院

2023年4月4日





附件-1:

社会学院转专业工作安排

一、转出学生报名

1.符合转专业报名资格学生须填报《河南财经政法大学转专业申请表》,每位申请人只能填报一个专业。

2.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思想品德优良”有效证明材料(不做硬性要求);

(2)对现有专业的正确认识以及放弃该专业的合理原因;

(3)对拟转入专业的正确认识以及加入该专业的合理原因;

(4)“对拟转入专业的兴趣表现、专长表现、学习能力”有效证明材料;

4月12日17:00前,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须将以上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提交学院教学办,未在规定时间提交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二、转出学生审核

本着有利于学生职业生涯发展、有利于学院专业发展、有利于学校学科发展的原则,对学生负责、对学院负责、对学校负责,学院将对申请转出的学生进行审核。

审核时间:4月13日-4月15日

审核内容:转出资格审核;相关材料审核;面试。上交材料作为笔试部分,占50%;面试,占50%。

三、拟同意转出学生审核公示

4月15日-17日,学院对拟同意转出学生进行审核公示。

版权所有©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社会学院 豫ICP备13002877号-2
郑东校区:中国·河南·郑州市金水东路180号 文北校区:郑州市文化路80号 文南校区:郑州市文化路90号

官方微信
官方微信
官方微博
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