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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学院关于本科生请假、销假事宜的说明

作者:楚晓东 时间:2021-11-03 点击数: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学校请销假管理规定,请同学们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杜绝不假外出、私离校园等违纪现象的发生,要严格坚持“非必要不外出”,确需请假外出的,要严格执行学校规定。同时,学院为方便学生日常学习和生活,特对本科生请假、销假的流程规范说明如下:

、请假流程

1. 确需请假的,请提前一天网申,学院将于上午10:00根据提交的网申材料审核信息(请严格按照网申注意事项申请,否则不予通过)。

2. 网申通过的同学,填写电子版《请假条》和《备案表》(因病请假的,要填写《因病缺勤登记表》),一并发至邮箱1115342462@qq.com,学院安排专人于下午4:00统一打印、签字盖章。

3. 第二天,学生凭借进入钉钉打卡群的信息,到团总支办公室领取纸质版假条,凭假条进出校园,并按要求钉钉打卡,如实填写《学生每日疫情监测报告表》,遇有特殊情况,及时上报学院。

4. 返校时,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进入校园时,利用钉钉打卡群里打卡到校信息进行销假,之后可以自行退群。

如有其他特殊情况的,请单独电话联系辅导员老师,或者到学院团总支办公室办理。团总支办公室(教科楼B-649)、党总支副书记办公室(教科楼B-758)、行政副院长办公室(教科楼B-646)、教学副院长办公室(教科楼B-647)。

二、注意事项

1.网申注意事项。网上申请时,请如实准确填报事由、出行轨迹和进出学校时间等信息(在请假事由栏写明“因XXX事需乘坐XXX到XXX具体地址,XX点去XX点回”),不得瞒报、谎报、随意改变,同时,要提交附件(课表请假相关事由证明材料)。对于请假事由相关证明材料,无法提供的,需要其监护人与辅导员沟通确认,对于病假原则上需有校医院开具的转诊证明,特殊情况可在请假或销假时提供医院证明(病例、处方单据等)。对未按照规定填写请假信息的,学院将不予审批。

2.出入校注意事项。出校时,需向工作人员出示《审批表》;返校时,进行“两检一测”;出省学生返校时,需出具48小时内阴性核酸检测报告(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及上级要求执行)。晚上21点后,原则上只进不出,已外出学生应在当天23点前返校归宿。

3.做好个人疫情防护。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管理规定,尽量减少出校,做到学习、生活空间相对固定,避免到人群聚集尤其是空气流动性差的场所,在公共场所保持社交距离。出校园时,规范佩戴口罩,落实请假路线、时间、地点,严格做好个人疫情防控,确保个人人身财产安全。

4.销假注意事项。请假期满,应于返校进入宿舍后,在钉钉打卡群里定位到校的位置,在群里申请销假,并向三检委员、寝室长报备。管理员审核通过视为已销假,并退出钉钉打卡群。对未及时返校者,三检委员、寝室长要及时上报辅导员,经查明给予相应处理。

5.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对于请假学生和我院在校外未返校学生,要落实“钉钉打卡”要求,如实填写《学生每日疫情监测报告表》并于当日上午11点前上报三检委员。填报说明:表1填报学生在校内外有发热等疑似症状的情况;表2填报离开郑州市的学生在校外的健康状况和活动轨迹。

6.落实病情跟踪制度。对于因病(牙病除外)请假的,要填写《因病缺勤登记表》,并及时向辅导员汇报诊断及治疗情况直至康复。因感冒发热的同学,需填写14天的体温监测表。对于学生发病后就诊不及时、带病上课或有其他异常情况的,相关班长(团支书)或三检委员、寝室长要及时关注并要求其及时就医,特殊情况要及时向辅导员汇报。

、有关要求

一是坚持逐级负责制。施行学生个人-寝室长-三检委员(班长或团支书)-学生安全管理主要负责人-辅导员的管理层级,寝室长是本宿舍管理第一责任人,三检委员(班长或团支书)是本班管理直接责任人,各级要履职尽责,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对于谎报、隐瞒不报、上报不及时的,要严肃责任追究。

二是加强长期在校外学生的管理。对于目前未返校的学生,需要填写《安全承诺书》并征得家长同意,加入“钉钉打卡”群进行每日打卡,按照要求上报《学生每日疫情监测报告表》等内容。如需要返校,请提前14天准备好办理返校相关手续(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钉钉打卡记录、审批表等内容)。

三是严格纪律要求。学院将每周汇总并通报学生请假、销假情况及《学生每日疫情监测报告表》填报、“钉钉打卡”情况,对于未按照要求落实的同学,学院将记录备案并视情给予处理。学院不定期进行检查,并通过“钉钉软件”辅助查验,各寝室长、班级三检委员(班长或团支书)要每日检查,发现问题要第一时间汇报,对于“夜不归宿”及“旷课”的,学院给予相应纪律处理。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暂按照以上要求试行,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社会学院

2021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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