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届毕业生评优评先工作的通知
作者:杜晓宇 时间:2021-03-09 点击数:
各院系:
为做好2021届毕业生奖学金评定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现将2021届毕业生评优、评先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类别
1.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
2.先进个人: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二、评选办法及程序
1.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依据《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试行)》。
2.先进个人评选办法依据《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评选实施细则(试行)》。
3.各院系评选前要向学生充分公布评选信息,评选过程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经过学生民主评议之后产生推荐人选,并交由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审定。评选过程中要吸纳师生意见,对积极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个人,成绩突出的,可优先推荐。
4.评选结果经院系研究通过后,需进行公示(公示期5日),公示期间要同时公布本院系和学生处电话(86159182),方便学生反映情况。公示无异议后将评选结果报送学生处。
5.学生处对各院系报送结果进行审核汇总,并报学校审定批准。
6.优秀学生奖学金由财务处按照审定名单通过银行转账向获奖学生进行发放。
三、工作要求
1.各院系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强化监督,严格按照规定的评选标准和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做好组织评选和推荐工作,杜绝各种不正之风。
2.评先工作要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优化评选程序,强化过程监督,减少人员集聚。要把疫情危机化为教育契机,激励青年大学生在灾难面前与国家共患难、与人民共进步、与祖国共成长,在奋斗中珍惜韶华、不负青春,以青春之我、奋斗之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3.评选名额需严格按照相关文件执行,不得突破文件规定比例。
4.评选结果上报格式见学工系统下载专区 “奖学金名单(样张)”、“先进个人评选名单(样张)”、“奖学金发放表(样表)”。
5.对于优秀学生奖学金发放,要求必须使用获奖人本人银行卡,不得出现卡号与获奖人不一致或使用他人银行卡代领的情况。
6.评选结果纸质版和电子版于3月29日前报送学生处(评选结果电子版发至hncdxsc@163.com)。
联系人:王璞(办公电话:86159182)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处
2020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