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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学院关于学生请假、销假事宜的提示

作者:杜晓宇 时间:2020-09-22 点击数:

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校园管理工作,进一步方便在校学生进出校门,根据教育部相关精神和学校实际,学校按照“非必要不外出”原则,对因事进出校园的学生采用“报备制度”和“请假制度”。现就相关事宜提示如下:

一、报备制度

在无教学任务时,因实习、求职、探亲、就医等原因需进出校园、在郑州市区活动、外出当天返校的学生。出校前应登录学工系统,在请假申请中真实准确填报事由、出行轨迹和进出学校时间等信息。提前报备后,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向辅导员报告即可进出校园。

二、请假制度

如外出与教学任务冲突或当天不能返校或需离开郑州市区,须按照规定履行请假手续,请假时需向学院提供请假事由的相关纸质证明材料。

1.对于因病请假:经校医院同意的外出就医看病;相关医院诊断证明的外出换药、取药、治疗等。对于病假,需填写因病缺勤登记表,并及时汇报病因及治疗情况。

2.对于因事请假:非本人到场无法办理的业务;有实习单位、培训机构出具证明的毕业生实习或学习等活动,并填写承诺书且征得家长同意;家里有突发急事等。

3.对于请假程序:个人在网上申请,并上传相关请假事由的支撑材料并附个人课表,学院辅导员老师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到学院团总支办公室(教科楼B-649)填写请假审批表。其中,院系意见一栏,请假1天的由副书记(教科楼B-646)签字、院长(教科楼B-648)签字,请假1天以上的由教学副院长(教科楼B-652)签字、院长签字,最后加盖学院公章。本审批表一份即可(超过20学时需一式三份,上报学校批准),同时,需要在学院请假、销假备案表上登记相关信息,最后,请同学加入钉钉打卡群(社会学院请假、销假管理群),按照要求填报信息,返校后,及时到办公室销假(在学院请假、销假备案表上登记时间,须本人到场销假,不得代签)。

三、有关要求

1.出校学生须向校门工作人员展示报备或请假手续。返校学生须自觉接受“两检一测”。

2.无特殊情况,请同学们21:00后不出校门,应在23:00前回校。

3.请假期间注意事项:对于病假,需填写因病缺勤登记表,并及时汇报病因及治疗情况。必须进行“钉钉”打卡,返校后必须及时到学院销假。出校时,原则上不离开本市区,应当日往返;确需出省的学生在返校时须提交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社会学院

2020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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