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最新公告>>正文

关于做好2019年评优评先工作的通知

作者:张璐玥 时间:2019-09-21 点击数:

关于做好2019年评优评先工作的通知

班级

为做好2019年奖学金评定和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根据《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试行)》、《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评选实施细则(试行)》有关文件精神,现将2019年评优、评先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类别

1.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

2.先进个人: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3.先进班集体:先进班集体标兵、先进班集体。

二、评选办法及程序

1.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参考《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试行)》(2017年修订)。

2.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办法参考《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评选实施细则(试行)》(2017年修订)。

3.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过学生民主评议之后产生推荐人选,并交由院系领导进行审定。

4.经院系领导研究通过后,评选结果需进行公示(公示期5日),公示无异议后将评选结果报送学生处。

5.学生处对各院系报送结果进行审核汇总,并报学校审定批准。

6.优秀学生奖学金由财务处按照审定名单通过银行卡向获奖学生进行发放。

三、工作要求

1.要高度重视,认真部署,精心组织,严格落实,确保评优评先工作顺利完成。

2.评选前要向学生充分公布评选信息,评选过程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评选结果要进行公示,公示期间要同时公布本院系领导86175638和学生处电话(86159182),方便学生反映情况。

3.评选名额需严格按照相关文件执行,不得突破文件规定比例。

4.评选结果上报格式见学工系统下载专区 “奖学金名单(样张)”、“先进个人评选名单(样张)”、“奖学金发放表(样表)”。

5.对于优秀学生奖学金发放,要求必须使用获奖人本人银行卡,不得出现卡号与获奖人不一致或使用他人银行卡代领的情况。

6.评选结果纸质版和电子版拟于10月8日(具体时间结合学校具体情况确定)报送学生处(评选结果电子版发至hncdxsc@163.com)。

联系人:时留杰(180396699160371-86175603)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社会学院

2019年9月21

版权所有©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社会学院 豫ICP备13002877号-2
郑东校区:中国·河南·郑州市金水东路180号 文北校区:郑州市文化路80号 文南校区:郑州市文化路90号

官方微信
官方微信
官方微博
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