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最新公告>>正文

社会学院关于评选表彰2019年“最美社会学子”的通知

作者:李文奇 时间:2019-06-05 点击数:

社会学院关于评选表彰

2019年“最美社会学子”的通知

各班级团支部:      

为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深入挖掘和宣传我院优秀学子在爱国奉献、道德弘扬、学习学业、创新创业、自立自强、文体活动、志愿服务及社会实践等方面的典型事迹,展现青年大学生积极进取、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树立典型,表彰先进,营造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成才的良好环境,激励学生不忘初心、砥砺前行,勇于追梦、不负青春。依据《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管理规定(试行)》等相关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年“最美社会学子”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展现青年大学生崇高的道德品质、无私的奉献精神和勇担社会责任的良好风貌,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和价值导向作用,打造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格局,进一步调动和激励广大师生工作和学习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开创我院工作新局面。

二、活动主题

一代长征一代人 拼搏奋斗正青春

三、活动时间

20195月至6

四、评选对象

社会学院全体在校学生(包含研究生)

五、奖项设置

共评选10名“最美社会学子”;对于事迹特别突出的集体(以班级、宿舍、学生组织为基本单元),评选“最美社会团队”,一并予以表彰。

六、评选条件

参评人选在爱国奉献、道德弘扬、学习学业、创新创业、自立自强、文体艺术、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团队协作等方面表现优秀,事迹突出。

“最美社会学子”:区分为“最美学子、文明学生、学习学业、自立自强、创新创业、文体艺术、志愿服务、优秀学生干部”8个类别,具体标准条件参照附件1

“最美社会团队”:区分为“先进班集体、文明宿舍、优秀学生团队”3个类别,具体标准条件参照附件2

七、评选程序

(一)学生本人或者团队负责人提出申请,分别填写《社会学院2019年“最美社会学子”申请表》、《社会学院2019年“最美社会团队”申请表》,附相关证明材料。其中,已被学院推荐参加校级以上“最美学子”、“文明学生”评选的可直接入选。

(二)学院组建评审委员会,成员由负责老师、主要学生干部及各班学生代表组成,主要负责对申报材料审查及民主投票工作,确定获奖名单,予以公示。

(三)学院表彰奖励,召开全体学生工作表彰大会,颁发证书、奖品,择优推荐优秀学生代表发言,并推送学院微信公众号进行宣传学习。

(四)申请表纸质版和电子版于528日前报送社会学院团总支办公室(评选结果电子版发至2587894853@qq.com)。

联系人:王郝迪(QQ2587894853  tel:16637589257

  时留杰(电话:18039669916

 

附件1“最美社会学子”评选条件

附件2“最美社会团队”评选条件

附件3:社会学院2019年“最美社会学子”申请表

附件4:社会学院2019年“最美社会团队”申请表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社会学院      

         2019年5月20     

 

附件1

 

“最美社会学子”评选条件

 

“最美社会学子”应当在爱国奉献、道德弘扬、学习学业、创新创业、自立自强、文体艺术、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团队协作等方面表现优秀,事迹突出,评选条件如下: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道德品质优良;

3.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

4.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

二、评选类别

区分为“最美学子、文明学生、学习学业、自立自强、创新创业、文体艺术、志愿服务、优秀学生干部”8个类别,参照如下标准:

(一)最美学子

1.参照学校“最美大学生”评选标准、条件及结果。

2.在热爱祖国、勤奋学习、创新创业、志愿服务、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孝老爱亲等方面表现突出,事迹典型、感人。

3.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在师生中口碑好、声誉高,在学校或社会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二)文明学生

1.参照学校“文明学生”评选标准、条件及结果。

2.道德品质优良,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奉献爱心、自立自强、诚实守信、孝老爱亲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道德行为规范方面有突出先进事迹,被校内外媒体报道,能激励学生或在学生中起到示范或模范带头作用的优秀学生。

(三)学习学业

1.学习刻苦,成绩突出,全面发展;

2.优先考虑获得一等奖学金、推免或考取名校研究生的学生。

(四)自立自强

1.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或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优先考虑建档立卡学生;

2.品行端正,乐观向上,积极进取,学习勤奋,诚实守信,自立自强,乐于助人,甘于奉献,积极参与各种公益活动;

3.勇于克服在生活、学业等方面的困难,勤奋努力,学业成绩优异;奋发有为,全面发展,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学习学业、创新创业、社会实践、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优秀,事迹突出。

(五)创新创业

1.在学科竞赛、科学研究、发表学术论文、科技创新、技术成果转化、参加创业训练实践等方面表现突出;

2.优先考虑以下三种情况:参加省级以上创新创业、科技或学科竞赛类赛事,并获得奖项;入驻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创业孵化园,且孵化效果良好;独立或为主要负责人注册公司并正式运营,且取得较好经济效益或社会价值。

(六)文体艺术

1.积极参加人文类、艺术类、体育类活动,并取得一定成绩;

2.学生个人或团体参加省级以上单位组织的文化、艺术、体育类竞赛或比赛,根据获奖情况优先评选。

(七)志愿服务

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社工活动、志愿服务等活动,并取得一定的社会效应。

(八)优秀学生干部

1.获得过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担任主要学生干部两年及以上时间;

2. 热心为学生服务,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群众基础扎实有较强的组织力与号召力;

3.热爱团学工作,自觉执行团学组织的各项决议,主动为团学工作献计献策,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且工作富有成效,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突出的工作成绩,在各种活动中起到先锋模范作用;

4.关心集体,乐于奉献,表现突出,并获得校、院(系)的认可。


 

附件2

“最美社会团队”评选条件

 

“最美社会团队”应当在思想进步、学风优良、文明和谐、健康向上、密切联系同学、遵纪守法、团结协作、安全稳定工作成绩等方面表现优秀,事迹突出,评选条件如下:

一、基本条件

热心为同学服务,热爱团学工作,主动为团学工作献计献策,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和较高的业务能力,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且工作富有成效,在各种活动中起到先锋模范作用,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意识强,呈现出良好的整体素质。

二、评选类别

区分为“先进班集体、文明宿舍、优秀学生团队”3个类别,参照如下标准:

(一)先进班集体

1.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密切联系同学的班级领导集体;

2.有积极上进、团结友爱、乐于助人、遵纪守法、热爱集体、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

3.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学习风气浓厚,自觉遵守学习纪律,考试无作弊现象;

4.有健全的班级管理制度、有详细的工作计划、记录和总结;

5.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文化体育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网络文明活动和节能减排活动,保持良好的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呈现出良好的整体素质;

6.班级学生积极参加创新创业、科技发明、学科竞赛、社会实践、文体活动、公益服务和文明创建等活动,效果良好;

7.无安全责任事故。

(二)文明宿舍

1.思想进步。宿舍成员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思想上要求进步,主动向党组织靠拢,积极传播正能量;

2.学风优良。宿舍成员勤学好思,积极参加各类学术科研实践活动及文体运动,形成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学习风气浓厚;

3.文明和谐。宿舍成员自觉遵守国法校纪和学校各项管理规定,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和集体荣誉感,互帮互助,共同成长,舍风优良;舍长尽职尽责,制定有宿舍公约,起模范带头作用,有号召力和向心力;

4.健康高雅。宿舍布置合理美观、大方优雅,体现专业特色,文化氛围浓厚;宿舍成员精神文化生活健康、文明、丰富,自觉抵制各种不健康思想和低庸文化的侵蚀,道德情操高尚,言谈举止文明、礼貌、得体;坚持文明上网、文明用网,积极营造有序的网络文明;

5.安全有序。宿舍成员自觉爱护宿舍公共生活设施,宿舍内电线、电源插板摆放连接有序、安全合理,不使用大功率电器,无私拉乱接电线绳索现象。离室随手关门、关电,防盗意识强,无火灾、刑事案件或治安案件发生;

6.卫生整洁。宿舍环境好,干净整洁,空气清新,达到“五要五禁五整洁”基本要求。

其中,优先考虑考研且取得较好成绩的宿舍集体。

(三)优秀学生团队

1.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密切联系同学的团队核心;

2.有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热爱集体、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风气;

3. 热爱团学工作,主动为团学工作献计献策,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且工作富有成效,自觉执行团学组织的各项决议,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和较高的业务能力,在各种活动中起到先锋模范作用;

4.热心为同学服务,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学习目标明确,勤奋刻苦,成绩优秀;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意识强,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突出的工作成绩,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群众基础扎实,呈现出良好的整体素质;

 

 

 


 

附件3

社会学院2019年“最美社会学子”申请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政治面貌

 

班级

 

职务

 

 

 

 

 

 

(系)

                               

                               

                                   (盖章)

     

                                                   

说明:“申报类别”一栏填写“最美学子”、“文明学生”、“学习学业”、“自立自强”、“创新创业”、“文体活动”、“志愿服务”、“优秀学生干部”;

附件4

 

社会学院2019年“最美社会团队”申请表

集体名称

 

申报类别

 

主要负责人

 

 

 

 

 

(系)

                                 (盖章)

                                                                        

说明:“申报类别”一栏填写“先进班集体”、“文明宿舍”、“优秀学生团队”。

版权所有©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社会学院 豫ICP备13002877号-2
郑东校区:中国·河南·郑州市金水东路180号 文北校区:郑州市文化路80号 文南校区:郑州市文化路90号

官方微信
官方微信
官方微博
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