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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心理咨询与应用微专业招生简章

作者:李婉月 时间:2023-06-15 点击数:

一、专业简介

“心理咨询与应用”微专业,主要开设心理咨询理论与实践、社会心理学、教育心理学、人际关系心理学、积极心理学、心理测量与评估等课程,重点包涵了心理健康、人际关系、心理测量与评估、能力、人格、职业和人生发展等方面的心理学理论知识和技能,侧重于学生能力的培养,旨在培养学生分析心理现象、解决心理困扰和问题、提升心理韧性和幸福感等能力,为学生专业领域发展提供心理学专业支持。

二、培养目标

“心理咨询与应用”微专业旨在培养能适应社会生活发展变化,具备综合运用心理学知识和技术分析心理现象、解决心理困扰或问题能力的复合型人才,能够在生活学习中实践“助人助己”,为未来专业领域发展以及心理健康培训、心理咨询、心理测评、人才测评与职业心理服务等领域提供心理学专业支持。具体培养目标如下:

1.掌握心理咨询的基本理论、知识和技能,能够识别和分析常见心理问题,具备与人良好沟通、建立适宜关系的能力,具备运用适当方法解决问题的能力。

2.掌握心理学的基本知识理论,心理测量和评估的基本原理和技术,具备选择、实施心理测评及分析测评结果等相关测评技术能力。

3.能够分析解释社会心理现象,具备专业能力分析和解决人际关系问题、教育问题、家庭问题、职业发展问题等;具备专业能力促进人的心理韧性和幸福感的提升。

三、招生对象及计划

招生对象:大学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在校学生(含本科及研究生),原则上每位学生限选1个微专业修读。

招生计划:100人左右

四、学制、学分及证书

学制、学分:学制一年,15学分

学习证明发放:不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备注信息,不授予学位。完成微专业全部学习内容,满足微专业各项修读要求的,由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务处负责统一发放微专业证书。未能完成微专业修读的本校学生,已修读的微专业课程学分可以抵充通识教育选修课和专业拓展选修课学分。

五、收费标准

学生报名微专业学费参照辅修专业收费标准执行。

学分制收费(普通本科)

文科类(5个单列专业除外)

110/学分

学生按学年缴纳微专业学费。学生因各项原因终止或自愿放弃微专业修读,由主办单位可按未修课程学分所占比例退还学费。

六、课程设置

课程名称

Course Names

学分

学时

周学时

学时

修读学期

总学时

课堂

教学

课内

实验

课外

实践

心理学概论

Introduction to Psychology

2

36

2

36

36



秋季

社会心理学

Social Psychology

3

54

3

54

45

9


秋季

教育心理学

Educational Psychology

2

36

2

36

28

8


秋季

心理咨询理论与实践

Counseling Theory and Practice

2

36

2

36

28

8


春季

心理测量与评估

Psychological Measurement and Assessment

2

36

2

36

28

8


秋季

人际关系心理学

Interpersonal Psychology

2

36

2

36

28

8


春季

积极心理学

Positive Psychology

2

36

2

36

28

8


春季

七、教学安排

社会学院在大学本科阶段的第3学期和第4学期开设心理咨询与应用微专业相关课程,选读的学生正常选课。主修专业开设相同课程的,选读学生与该主修专业学生同堂听课。若为非主修专业开设的课程,独立开班上课,上课时间原则上安排在周末进行,修读双学位学生可以在报名表中备注上课时间,学院在排课时会尽量避免时间冲突。教学方式以课堂教学为主,适当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根据课程特点,安排相应实践课时。

八、报名方式及选拔要求

报名方式:学生持本人身份证和学生证到教科楼B座654现场报名,或者线上报名,需按要求填写报名表,报名表获取请电话咨询李老师,报名邮箱1622460999@qq.com。

选拔要求:政治立场坚定,学有余力,对心理咨询与应用感兴趣,综合考察,择优录取。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地址:教科楼B座654社会学院教学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1-86175639

招生咨询群:563432122(QQ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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